國家工商總局起草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受到網民和商家極大關注,相關問題也引發了一系列爭議。昨天,這一辦法的征求意見稿終于正式公示,“個人開網店須實名注冊”等要求寫進了辦法。公眾可以在4月21日前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據悉,這一影響網絡經濟發展的管理辦法年內有望正式頒布執行。
●個人網店是否辦照留下余地
一直以來,網店經營者是否需要辦理工商執照,一直是各方爭議的焦點。根據工商總局制定的這一辦法,網絡商品經營者被明確為“通過網絡銷售商品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自然人。”其中要求“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記者注意到,上述條款要求個人開網店須實名注冊,但對不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個人,沒有強制要求必須辦理工商執照。昨晚,聽到這一消息的網店經營者閆先生松了一口氣,“要辦照,將意味著像實體店一樣,有資金門檻和專門的經營場所,還要繳納各種稅費。再想在網上小本微利經營,可就難了。”
對網上交易和網店的管理,在我國法律上仍是一片空白。2008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有意將電子商務納入監管,并制定出“加強電子商務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意見”,要求個人網店必須辦照。但在此之后,此項要求不僅遭遇“執行難”,更有專家提出,這一規定將影響網絡經濟的繁榮發展,影響中小創業者的生計,不符合網絡經濟發展的要求等,導致這一規定至今仍處于尷尬境地。
●實名制將影響中小網絡平臺
實名注冊將有效提高網絡交易的“信用度”,大大減少各種網絡經濟案件和不誠信經營的現象。根據征求意見稿,不僅個人開網店須實名注冊,已經辦理執照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也被要求在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而像淘寶這樣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有義務“對經營主體身份進行審查”。
“工商部門之所以考慮實名制,目的就是為了解決電子商務發展中存在的誠信缺失問題。”據記者了解,目前淘寶網等規模化網絡提供商早已實行了網絡實名制,并且通過和公安部門、銀行聯網,核實網店經營者的賬號信息。當當網、卓越網等規模化網站也進行了工商實體注冊。但目前,大部分中小型網絡交易平臺并不要求賣家實名注冊。
●部分規定操作性有待加強
征求意見稿規定,“經營者營業執照或者個人真實身份信息記錄,以及交易記錄等其他信息記錄都要進行兩年以上的備份保存。”經營者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商業秘密或者消費者個人信息等安全。網絡提供商還須建立消費糾紛和解與消費維權自律制度,電子化的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可以作為處理消費投訴的依據等。
昨天,淘寶網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的意見稿中可能還有一些執行上的難處。比如,沒有明確什么樣的網店應該辦理營業執照。艾瑞咨詢集團高級分析師張艷平認為,電子化的購貨憑證比較寬泛,包括電子訂單信息,經營者與買家的聊天記錄等,到底能不能算作購貨憑證尚缺乏準確定義。
據了解,去年我國網購交易金額達到2630億元,電子商務呈現逐年翻番增長態勢。與此同時,各種網絡商品交易不正當競爭和失信行為也在增長。業內商家和消費者希望,相關法律法規制訂過程中,能兼顧監管需要和促進產業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