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我只身來到深圳打工,應聘一家民政部門辦的內部刊物的采編崗位。 面試 時,副主編將手一指門外說:“試題很簡單,喏,你們看,大門那兒有一位乞丐,是個瞎子,估計也討要到一些錢財了,不能明搶,看看你們誰有能耐把一個瞎子的錢弄來?”
包括我,這次接受考核的一共有四個人,名牌大學生甲,名牌大學生乙,還有一個內地某倒閉媒體的資深編輯。而我,算四人中條件最劣勢的一個。
大學生甲出招了,他拿著一張10元的面鈔對乞丐說,“這是一張50元的,剛到深圳,沒辦法全給你,你就找我40元爺兒倆吃頓飯吧。”乞丐連聲說“謝謝”,他從面前那只破紙盒中掏出所有乞討來的錢,遞了過來,問:“您給數一數,有多少?”大學生甲數了數,說還差20元。乞丐又抖抖索索地從懷中掏出兩張皺巴巴的10元票子說:“這是我存的,10元的,給您。”
瞅了那些面鈔一眼,大學生甲用手指彈了彈,然后揚長而去。這時,我還聽見乞丐沖著他的背影,連聲叫著謝謝,眼眶中充盈著淚水。緊接著,其他兩位應聘者也使出招數,從瞎子乞丐手里拿到了錢。自始至終,我都沒有“出手”;氐礁敝骶幪,其他三個應聘者均用勝利者的姿態看著我。我說:“對不起,主編,我實在狠不下心去欺騙一個弱者!”
這時,我就聽到了副主編那個讓我震驚的結果:“小王,四個應聘者中,就你勝出了。實話告訴你吧,這份刊物,是民政部門主辦的一份專門面向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刊物,如果一個編輯沒有愛心,連一個瞎子乞丐都去欺騙,那還怎么去辦好這份刊物呢?”
有人說,應聘是有絕招的,那么,應聘的絕招是什么?其實,想通了,就這幾個字:良心就是絕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