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大青鳥老師介紹,沒有接觸過Java的人如何學好Java課程?在上一篇文章中,北京北大青鳥校區老師已經介紹了五個原則,下面我們將繼續介紹剩下的五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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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6:優先利用組合而非繼承
如果可能的話,優先利用組合而不是繼承。一些人可能會質疑,但我發現,組合比繼承靈活得多。組合允許在運行期間通過設置類的屬性來改變類的行為,也可以通過使用接口來組合一個類,它提供了更高的靈活性,并可以隨時實現。
原則7:里氏代換原則(LSP)
根據該原則,子類必須能夠替換掉它們的基類,也就是說使用基類的方法或函數能夠順利地引用子類對象。LSP原則與單一職責原則和接口分離原則密切相關,如果一個類比子類具備更多功能,很有可能某些功能會失效,這就違反了LSP原則。為了遵循該設計原則,派生類或子類必須增強功能。(北京北大青鳥校區)
原則8:接口分離原則
采用多個與特定客戶類有關的接口比采用一個通用的涵蓋多個業務方法的接口要好。設計接口很棘手,因為一旦釋放接口,你就無法在不中斷執行的情況下改變它。在Java中,該原則的另一個優勢在于,在任何類使用接口之前,接口不利于實現所有的方法,所以單一的功能意味著更少的實現方法。
原則9:委托原則
該原則最典型的例子是Java中的equals() 和 hashCode() 方法。為了平等地比較兩個對象,我們用類本身而不是客戶端類來做比較。這個設計原則的好處是沒有重復的代碼,而且很容易對其進行修改。
原則10:針對接口編程,而不是針對實現編程
該原則可以使代碼更加靈活,以便可以在任何接口實現中使用。因此,在Java中最好使用變量接口類型、方法返回類型、方法參數類型等。(北京北大青鳥校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