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青鳥北京學校學術部:
在Java內部類中可以隨意使用外部類的成員方法以及成員變量。
眾所周知,在定義成員方法或者成員變量的時候,可以給其加上一些權限的修飾詞,以防止其他類的訪問。如在成員變量或者成員方法前面,加上Private關鍵字,則其他類就無法調用這個類中的成員方法或則和成員變量。但是,如果這個類有成員內部類,則不受這方面的限制。也就是說,在成員內部類中可以隨意引用外部類的成員方法以及成員變量,即使這些類成員方法或者成員變量被修飾了private。如在成員外部類中定義了一個i變量,并且利用private關鍵字來修飾。此時在其他類中是不能夠引用這個私有成員變量的。但是這個類的成員內部類的方法中,則不僅可以引用這個外部類的私有變量,而且還可以對其進行賦值等操作。這個賦值操作對于外部類也是有效的。即成員內部類可以更改外部類中私有變量的值。(深入理解嵌套類和內部類)(北大青鳥北京學校)
要在外部類中實例化內部類對象的引用。
如果一個類定義在另外一個類中,成為成員內部類,此時一定要注意,內部類的實例一定要綁定在Java外部類的實例上。(如何在內部類中返回外部類對象)也就是說,要從外部類中初始化一個內部類的對象,此時內部類的對象就會綁定在外部類的對象上。這跟普通的類有所不同。普通的類,創建完之后,不一定馬上需要實例化。在需要用到這個對象的時候,再進行實例化即可。但是,如果一個類成為另外一個類的成員內部類,則就不同了。必須要在外部類中實例化內部類對象的引用,以實現將內部類的實例綁定在外部類的實例上。簡單的說,就是在定義外部類的時候,如果有成員內部類,那么就不要望了在外部類中利用new關鍵字來實例化內部類對象的引用。而對于外部類來說,則可以在需要的時候再進行實例化。如此就可以保證,利用外部類創建對象的同時創建了內部類的對象。從而可以保證Java內部類的實例綁定在外部類的實例上。(北大青鳥北京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