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大青鳥學校學術部老師介紹:JAVA不是沒有指針,而是對指針進行了偽裝:在使用上泛化、強化和簡單化,在概念上淡化和弱化……
我們知道,C++中可以有對象類型的變量和對象指針類型,兩者的區別如下: Object oo = Object(); Object * oop = new Object(); 也就是說當使用new方式時,是動態為對象分配內在并將地址賦給oop這個指針變量。
而JAVA中只有一種相關類型:對象類型,可是它的表現形式卻是這樣的: Object oo = new Object(); 比較一下,原來它就是使用了C++的動態內在分配方式創建了一個對象,并把地址返回給了oo變量,也就是說oo本質上就是一個指針變量。
北京北大青鳥學校老師引申一下:JAVA中的對象類型本質上應該叫做對象指針類型。那么傳統的對象類型呢?在JAVA里已經不見了蹤影!因此,北京北大青鳥學校老師認為,既然沒有了傳統的對象類型,那么對象指針變量前面的*也就可以不要了。對象指針變量也就可以簡稱為對象變量了,反正也不會和其它概念混淆!
所有的對象變量都是指針,沒有非指針的對象變量,想不用指針都不行,這就是指針的泛化和強化。不叫指針了,就叫對象變量,這就是概念上的淡化和弱化。
沒有了指針的加減運算,也沒有了*、->等運算符,這是對指針的簡單化。
北京北大青鳥學校老師介紹,這可以從很多方面得到驗證。首先,JAVA強調所有的對象賦值和傳遞都是引用,
北京北大青鳥學校詳解:Object a=new Object(); 并不是將新生成的對象賦給a,a是對新生成對象的引用。 Object a=new Object(); Object b; b=a; b并不是一個新對象,它是對a對象的引用。
有些學員可能會認為很復雜。北京北大青鳥學校老師重申,其實,a是指針,b也是指針,將a的值賦給b,也就是將a所存儲的地址賦給b,b自然指向了a所指向的對象。
其實,JAVA強調兩個對象的相等比較不是比較兩個對象的值是否相同,是比較兩個對象是不是相同的引用。
北京北大青鳥學校詳解: Object a=new Object(); Object b=a; a==b為真,兩個對象引用相同。 String a=new String("abc"); String b=new String("abc"); a==b為假,兩個對象引用不同。不太明白是吧--其實呢,==的意義并沒有變。a是指針,b也是指針,a、b存儲的都是地址,當兩個變量存儲了同一個對象的地址時,這兩個地址當然相等,a==b自然是真。當兩個變量存儲了不同對象的地址,這兩個地址值當然不同,a==b自然為假。
最后,再看看鏈表的問題,用C做例子吧(可以移植到C++): struct linktable{ int a; float b; struct linktable c; } 是不行的,因為在定義c時需要確定它要占用的內存,struct linktable還沒有定義完,沒法確定,象下面這樣做吧: struct linktable{ int a; float b; struct linktable * c; } c是指針,它占用的內存大小是固定的,與它指向的數據類型的空間無關,因此可以確定。再看JAVA,號稱沒指針也能做鏈表: class linktable{ int a; float b; linktable c; } 好厲害!其它也沒什么,北京北大青鳥老師介紹,JAVA的對象變量實質上就是指針變量,c就是個指針: linktable c; 和 struct linktalbe * c; 本質上完全相同。ū本北大青鳥學校學術部提供)